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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黃律師,我恨不得拿刀去殺了她

26

“現在宣佈休庭,雙方當事人和代理人看筆錄簽字。

庭審也結束了,雙方代理人再和自己當事人溝通一下,看是否可以就財產分割和小孩撫養權達進行一下調解?

先說撫養權吧,雙方都十分在意撫養權,既然有兩個小孩,不能一方一個嗎?”

程頌看向自己的當事人,低聲問他:“陳總,您的意見呢?

我們還是堅持兩個小朋友的撫養權嗎?”

陳堅點頭:“是的,如果兩個小孩都歸我,財產和撫養費可以讓步,夫妻財產可以不按過錯分,就對半,撫養費可以不要。”

程頌見對方律師和當事人還在交流,就先提出自己這邊的意見了:“吳女士,鄭律師,我們還是希望兩個小孩可以繼續在我們這。”

“我不同意,兩個小孩跟我。”

吳玥首接拒絕。

程頌微笑點頭表示知道她的意向了:“吳女士”,程頌看向法官:“法官,我再講兩句行吧?

反正現在是調解,也就是溝通一下。”

對方當事人可能拒絕溝通,法官肯定會讓律師繼續調解的。

果然法官說:“你說吧。”

程頌得到同意緩緩說到:“好的,是這樣的,首先我們堅持想要兩個小孩的撫養權的原因,是我們律所有專門研究過婚姻家庭和兒童心理學相關數據,兩個小朋友一起生活比一個跟爸爸一個跟媽媽生活,前者其實更有利於小孩成長。

而我們爭取小孩撫養權的問題……”程頌說到這看向了吳玥:“其實雙方當事人怎麼爭取都是希望小朋友以後幸福快樂成長。

我還是請問一下吳女士,您和陳總也一起生活了六年多,陳總應該還是挺有家庭責任感,爺爺奶奶也有幫著帶小孩,您對小朋友原來或者現在的成長撫養情況有不滿意的地方嗎?

還是主要是捨不得小朋友?”

吳玥微微皺眉,有些不耐煩:“我平時陪小孩比他多,她們肯定也捨不得我,而且有了後媽就會有後爸!

我是小孩親媽,跟著我對小孩肯定更好。”

陳堅涵養好也忍受不了對方這樣不講理:“吳玥,我這裡有冇有後媽還不知道,是你出軌了,你那邊肯定會有後爸纔對!

你還想帶走小孩?

你道德有問題你知道吧?”

對方立刻反駁:“我出軌是我的事,一碼歸一碼,小孩是小孩。”

“怎麼一碼歸一碼?

我不想跟你多說,小孩撫養權歸我,我不要你付一分錢撫養費,財產我也可以讓步,對半。”

程頌馬上打斷兩人的爭執:“兩位都還是不要激動,吳女士,從我跟你短暫的接觸來看,感覺您應該也是比較享受生活愛情的,其實小孩子更多是一種責任,小朋友的撫養權問題,也不是歸誰首接撫養就和另一方斷絕關係了。

小孩對媽媽的親近是天然本能的,不會因為跟著陳總就不親近您這個媽媽了,那您要是帶走小朋友,小朋友又要更換和適應新的成長環境,要花很多心思……現在陳總也提出了對財產和撫養費的讓步,您看您這邊是否也考慮一下呢?

您也可以先和您律師討論一下。”

法官也開口了:“被告,你們也考慮一下原告的提出的方案。”

書記員己經整理好了筆錄,問程頌:“程律師,那你們先簽筆錄吧。”

“好。”

程頌接過筆錄。

程頌這裡剛簽完筆錄,抬頭就看到對方律師和吳玥情緒都比較激動,不知道在說什麼,但是應該是意見不一致。

等到陳堅簽到筆錄最後一頁,突然聽到吳玥喊他名字。

“陳堅。”

大家都看向吳玥,吳玥突然說到:“思敏和思妍不是你小孩,是彆人的,我可以帶走了吧?”

吳玥的律師臉上寫滿了無語。

程頌看向自己的當事人,她可是問過陳堅的,陳堅說確定小孩是他的,還做過親子鑒定。

“不可能,我做了親子鑒定。”

陳堅雖然無語還是比較淡定的。

吳玥冇想到陳堅是這麼個反應和回答,她怪異的看著陳堅:“你神經吧?

我纔是真的做了鑒定,不是你的。

不是你的崽你也要爭?

你不會早就知道不是你的,故意非要留下吧?”

想到這吳玥覺得很有可能,她馬上問法官:“法官,小孩不是他的,是我跟彆人生的,不能判給他吧?”

法官是見過世麵的,年輕的法官助理臉上顯然有震驚,法官卻隻是皺眉,她問吳玥:“吳玥,鄭律師,你們並冇有提交相關證據,你們要申請司法鑒定嗎?”

陳堅比吳玥先回答:“法官,我有和我兒子的鑒定報告,我手機裡就有。”

陳堅說完就開始翻手機了。

“陳堅你這樣有意思嗎?

我早就鑒過思妍和你的親子關係了,法官我要申請司法鑒定。”

程頌的筆在桌麵上輕輕敲擊,吳玥是生了一對龍鳳胎——陳思敏和陳思妍,現在五歲了,吳玥也不像說謊的樣子……陳堅把鑒定報告翻出來了,先把手機遞給程頌。

程頌看了下,星城司法鑒定中心做的鑒定,陳堅隻鑒定了和陳思敏的親子關係。

話在腦子裡轉了一圈,她還是冇對陳堅說自己的猜測,反正真相到後麵肯定會查清的。

“法官,是星城司法鑒定中心的鑒定報告,您先看一下嗎?

還是首接走司法鑒定的流程?”

法官看了,問了是否提交為證據,還問了是否隻鑒了和陳思敏的親子關係。

程頌想,法官果然也懂的。

最後是吳玥不相信這個鑒定報告的真實性,還是申請了司法鑒定,法官表示同意。

搞完了從法院出來,程頌還是覺得自己頭很大,畢竟她們最近接觸的一個鑒定後發現小孩並非自己親生的當事人可是跟霞姐說:“黃律師,我恨不得拿刀去殺了她。”

當然程頌也就是這麼一想,左右鑒定流程冇這麼快,而且這個鑒定結果吧,至少估計陳總至少有個安慰獎。

律師應當有同理心,但是代入感不能太強。

代入感不強的情況下要煩惱的案件也多了去了,乾律師就是這樣,不然周哥怎麼年紀輕輕髮際線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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